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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19 14:4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武汉异地公积金住房,武汉异地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武汉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指南

内容简介

武汉缴存职工在外地购房并办理了异地公积金贷款,能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吗?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

武汉缴存职工在外地购房并办理了异地公积金贷款,能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吗?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首套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委托扣划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在2010年3月8日后,未用其他房产办理过提取且一年内未办理过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在2010年3月8日后,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未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并须本人填写《未婚声明》;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提取人在本市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折(卡)原件、复印件;

(4)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贷款情况证明》(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贷款基本信息)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

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已进行异地贷款冻结。

办理地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不含三阳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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