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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屋装修公积金如何提取指南

武汉房屋装修公积金如何提取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12 22:49: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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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受理要求1、禁止性要求(1)职工及配偶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或组合贷款;(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不是本市自有产权自住住房;(3)提取申请时间在建房批准文件或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发放之日起超过一年;(4)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安全性鉴定不为C级或D级。2、受理条件(1)、

武汉房屋装修公积金如何提取指南

受理要求

1、禁止性要求

(1)职工及配偶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或组合贷款;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不是本市自有产权自住住房;

(3)提取申请时间在建房批准文件或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发放之日起超过一年;

(4)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安全性鉴定不为C级或D级。

2、受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或组合贷款;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为本市自有产权自住住房;

(3)、提取申请时间在建房批准文件或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发放之日起一年内;

(4)、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应为C级或D级。

法定时限: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1工作日

相关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2、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

3、建造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本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4、翻建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本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翻建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及注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5、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施工合同、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及注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6、未婚职工提供《未婚声明》

办理地址:武汉各区公积金中心

常见问题

问: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提取的时间及次数规定是什么?

答:在建房批准文件或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发放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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