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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发布时间:2023-02-05 13:5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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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武汉指南(一)办理条件武汉地区学生集体户、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武昌区丁字桥路110号、武昌区中南二路77号、武昌区洪山路8号)滞留超过3年以上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在汉就业创业;2、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房屋;3、与

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武汉指南

(一)办理条件

武汉地区学生集体户、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武昌区丁字桥路110号、武昌区中南二路77号、武昌区洪山路8号)滞留超过3年以上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在汉就业创业;

2、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房屋;

3、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必须)

2.《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必须)

5.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凭证,创业的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6.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7.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的,提供单位证明或租房合同或借住证明。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办理机构

名称:各区分局

地址:各区政务中心窗口

网上办理平台:湖北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