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如何缴税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车辆,应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2、已在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如何办理“交强险”投保手续
对于已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当年度机动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在到保险机构购买该车辆的“交强险”时,不需要再次缴纳车船税,但纳税人应按规定向保险机构提供相关资料,纳税人不得拒绝,保险机构将把完税凭证的有关信息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并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3、已在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了车船税减免手续的车辆如何办理“交强险”投保手续
对于已在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了减免税手续的外交车辆和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以及农村摩托车,在到保险机构购买该车辆的“交强险”时,应按规定向保险机构提供相关资料,纳税人不得拒绝,保险机构将把减免税证明的有关信息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并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4、对于购买短期“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如何缴税
对于临时上道行驶、境外临时入境以及距离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机动车辆,车船税从“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的当月至截止日的当月按月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