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医保交多少钱
每人每年350元(2023年度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规定,确定武汉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缴纳时间:2022年9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时间:
1、普通居民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大学生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注意:
只要在此期限内缴纳居民医疗保险,都可以享受全年医保待遇。如果居民在明年1月产生了医疗费用,但是今年12月才缴纳医疗保险,仍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比例报销1月份产生的医疗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怎么计算?
按照《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武汉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n-2年,n为享受待遇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个人缴费低于国家和湖北省规定的标准时,按国家和湖北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关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筹集。2023年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610元,与每个人缴的350元一同放入医保基金专户。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享受人群
武汉市将新农合制度与城镇居民医保进行整合,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3个“无差别”。
一、本市居民与市外居民无差别——对户籍没有限制,无论市内市外人员,只要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参保,就可按规定享受待遇。
二、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市外无差别——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无论是去市外就业,还是留居市内,医保政策一视同仁,解除了我市异地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后顾之忧。
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无差别——城乡居民执行一样的缴费标准、一样的待遇政策、一样的业务经办流程。
四、武汉市按规定应当享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的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统一参保、统一缴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全额补助。
缴费渠道:
1、已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参保登记时开据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需要缴费凭证的居民可到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网点开具缴费凭证。
2、已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且与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办理了预存代扣协议的城乡居民,只需将当年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存折(卡)中,由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代扣。需要缴费凭证的居民可到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网点开具缴费凭证。
3、已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也可自行通过“湖北税务网上税务局”、“湖北税务手机APP”,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提供的网办平台、手机APP等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缴费人通过“湖北税务网上税务局”缴费的,可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或电子税收完税证明,也可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电子税收完税证明。
4、我市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就读学校统一代收居民医保费,并由就读学校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网点或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领取缴费凭证。
5、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就读高校科研院所统一代收居民医保费,并由就读高校科研院所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网点或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领取缴费凭证。
6、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定具体部门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网点或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领取缴费凭证。
武汉市各区社保局地址:点这里
武汉市参保报销比例指南:点这里
参保方式
1、首次参保人员
在参保期限内,携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保个人登记照片(照片规格为:白底,像素358*441,文件大小为14K至40K之间,JPEG格式);若是代办,还需要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乡镇或者社区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手续。
2、新生儿
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新生儿父母双方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生儿个人登记照片(照片规格为:白底,像素为358*441. 文件大小为14K至40K之间,JPEG格式)、还需要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
3、我市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 在园幼儿
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4、我市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由就读高校科研院所统组织参 保登记。
5、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