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9 06:0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武汉新洲区人才安居租房补贴,武汉新洲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武汉新洲区人才安居补贴(租房+购房补贴)
内容简介
武汉新洲区人才安居补贴(租房+购房补贴)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一、支持政策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50%缴纳房租,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6月7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
武汉新洲区人才安居补贴(租房+购房补贴)
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一、支持政策
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50%缴纳房租,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6月7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元、1500元。
二、申请条件
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在新洲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家庭在新洲区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
三、申请流程
1、自主申请。申请人登录“武汉人才工作网”“人才安居”板块进行在线申报。
2、审核公示。区人社局核查申请人学历学位、就业创业情况,提出核查意见。区住建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家庭在本区住房状况,提出核查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公示。
3、排序选房。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运行部门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登记;依据轮候顺序及学位等情况确定配租顺序;申请人选房。
4、签约备案。申请人选房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备案。
四、咨询电话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027-89356602
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一、支持政策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不与生活补贴同时享受。
二、申请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4、购房前本人在新洲区无自有住房,所购房屋需本人在毕业五年内购买。
三、申请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至区住建局;
2、复查审批。区住建局会同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办汇总;
3、集中公示。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人选;
4、资金拨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账户、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兑现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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