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香涛学者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科大党发〔2021〕37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86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报名方式
登陆武汉科技大学招聘网(https://rczp.wus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四)联系方式
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电话:027-68862406,027-86862315)
(五)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各学习阶段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四、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可结合应聘岗位采取试讲、专业知识和业绩考察、实际操作能力等方式进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若面试成绩相同,可增加综合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工作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若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及学历证书方可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406(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027-86862315(武汉科技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62473(武汉科技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