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社保。
根据武汉购房落户条件及材料要求,武汉购买中心城区商品房落户、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均不需要社保,主要是对商品房面积和总价有要求。
具体买房落户商品房要求如下:
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
1、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2、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新城区:
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