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的,应当换领、补领新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以向其现居住地机关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必须)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3、业务主体人照片(必须)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费用:
办结成本(40元)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