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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招聘党政办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16:14: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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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根据经济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学院党政办工作人员1人,工作地点:南湖校区文泉楼;二、招聘条件(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经济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院党政办工作人员1人,工作地点:南湖校区文泉楼;

二、招聘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三)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能够适应较快工作节奏,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执行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新闻采写能力,文字功底扎实,能独立撰写各类新闻稿件、总结报告以及解决复杂问题;

(五)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电脑办公软件,能够快速学习并掌握各类教学科研软件和行政办公系统使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6日。

2.报名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将附件中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以及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归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并以“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经济学院张老师电子邮箱330153815@QQ.com,邮件主题同为上述命名格式。

3.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相关情况。

(二)招聘考核

经济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考察表现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首聘期限为2年。具体待遇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享有社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386239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 .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