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汉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标准+补贴方式
1、如果您是在6月7日之后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全日制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缴2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元,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补贴方式:租金减免原则上实行先缴后补,由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后续对照优惠政策发放补贴。
2、如果您是在6月7日之前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将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的30%—50%给予租金补贴,累计减租期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专科、本科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
研究生、博士生按市场租金的40%进行补贴;
创业大学生按市场租金的50%进行补贴。
补贴方式:租金减免原则上实行先缴后补,由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后续对照优惠政策发放补贴。